山西:临汾市用3年时间解决清洁取暖 总投资35亿元
发布时间:2017-05-16 已浏览: 次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2017-2019年“一城三区”清洁取暖工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临汾市用3年时间(2017-2019年),投资35亿元对“一城三区”内的53个社区、366个村、18万户、54万人、3300万平方米实施清洁取暖改造,使“一城三区”的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
工程按照“一年攻坚推进,两年基本完成,三年扫尾清零”的总体部署,以尧都区、襄汾县、洪洞县政府和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实施主体,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分别按照总工程量的60%、30%和10%推进实施,力争提前完成。
《意见》要求,今年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943.3万平方米,其中,新增集中供热533.4万平方米,其他清洁方式改造1409.9万平方米,实现市区城市规划区155平方公里区域内取暖“无煤化”,其余区域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的目标;2018年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176.4万平方米,实现襄汾县城市建成区、洪洞县城市建成区取暖“无煤化”,“一城三区”清洁取暖率达到90%的目标;2019年完成清洁取暖改造206.1万平方米,基本实现预定目标。
“一城三区”区域划分:“一城”是指市区城市规划区155平方公里区域,东至108国道、西至公路西环、南至南外环——108国道、北至公路北环,共70个村、53个社区、5.03万户、1182万平方米的取暖面积。“三区”是指尧都区平川区,“一城”之外的尧都区平川区域,共121个村、5.13万户、1006万平方米的取暖面积;襄汾县区,襄汾县城建成区及其以北区域,共91个村、3.62万户、425.8万平方米的取暖面积;洪洞县区,洪洞县城建成区及其以南区域,共84个村、4.87万户、738.8万平方米的取暖面积。
《意见》指出,清洁取暖可采用的方式主要有集中供热、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分布式能源、太阳能供热、工业余热综合利用供热等方式,各片区可结合区域内集中供热、电力保障等条件和群众意愿,选择适宜的改造方式。同时,要充分挖掘现有集中供热资源的潜力,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扩容改造,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实现可供尽供。
在精准实施“煤改电”工程方面,要求居民用户户表以上、行政企事业单位变压器以上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由供电公司按市、县两级确定的“煤改电”任务,核实工程量并组织实施,扩容容量达到煤改电采暖要求。购置户内电采暖设备,主要有空气能热泵、蓄热式或其它电采暖设备。由县(区)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设备采购目录清单,用户在中标企业清单内自主选择所需设备。进入招标范围的生产企业和设备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意见》提出,对10t/h及以下燃煤取暖锅炉和农业大棚、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设施的取暖用煤进行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由县(区)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在补贴奖励办法及标准方面,对市区155平方公里区域内管网及供热设施建设予以奖励,对本次集中供热改造的非节能低层建筑实行热量运行补贴,奖励补贴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县(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制定补贴办法。
对直接抄表到户的电采暖居民用户,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实行分表计量的,其生活用电执行居民阶梯电价,采暖用电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未实行分表计量的,采暖季用电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其它月份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电采暖用户,执行合表用户的峰谷分时电价。采暖用电每度电补贴电价的三分之二,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市、县(区)各承担50%。同时,对完成“煤改电”的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可给予一次性改造建设补贴,市、县(区)各承担50%。
鼓励县(区)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采取PPP模式实施清洁取暖工程项目,可以按照统贷分还的方式进行,市财政对PPP项目予以支持。行政事业单位清洁取暖改造列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先实施后补贴。学校、养老院等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清洁取暖改造,参照行政事业单位补贴标准,给予支持。营利性生产经营场所清洁取暖改造,由县(区)制定相关办法。
利用工业余热对农村供热的项目、综合利用秸秆等自然清洁能源取暖的项目,予以财政奖补。农业大棚和畜禽养殖清洁取暖项目,由农业部门根据情况制定奖励办法,支持改造工程。利用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项目运行用电参照居民用电价格执行。凡列入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村、农户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实施完成的,以后不再享受以上支持政策。
上一篇:煤改热泵,河南也在行动,焦作要求今年推广热泵采暖100万m²
下一篇:返回列表